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所涉项目的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还需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 协议所涉项目的装机规模仅为初步预计,实际装机规模以项目核准批复为准。
● 协议的签订对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乙方)于2023年10月10日与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简称“景东县政府”,甲方)、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水利设计院”,丙方)签订《合作推进普洱景东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简称“本协议”)。现将本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名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性质:县级人民政府
2.丙方名称: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4955705493
法定代表人:刘绍清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营业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检验检测服务;矿产资源勘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景东县政府、山东水利设计院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1.签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2.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签订方式:书面形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共同推进景东抽水蓄能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助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合作内容
1.景东抽水蓄能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东镇境内,初拟规划装机140万千瓦。甲乙丙三方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动景东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规划,列入云南省重点核准开工建设项目,纳规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及工程建设工作。
2.甲方同意将景东抽水蓄能项目交由乙丙双方合作投资建设。甲方全力协助乙、丙方推进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乙方负责推进项目纳规后的前期工作,包括开展项目预可研、可研勘测设计、支持性文件办理、前期工程建设等。乙方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新成立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4.丙方负责开展项目纳规技术研究工作,并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及项目重大节点活动。
(三)协议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条款
项目纳规后,乙、丙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规划投产时序要求,以国内先进水平加快开展电站勘测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乙、丙方之间合作的具体事宜由双方自行商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抽水蓄能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所涉项目的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还需开展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所涉项目的装机规模仅为初步预计,实际装机规模以项目核准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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