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河南在行动。近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围绕工业企业、农村地区、增量配电网等3类场景分别出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围绕实施细则中公众关心的问题,大河财立方记者对河南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问题1:河南在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三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流程上进行了哪些优化安排?
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省新能源快速发展,项目申报流程经过持续优化调整已相对成熟,基本实现了全部线上办理。因三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涉及面宽,业主群体多,为方便申报实施,对现行新能源项目申报流程进行了再优化。
缩短申报周期。组织技术力量依托省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线上专题申报模块,一体化项目可以通过专题模块直接进行线上申报,界面清晰,操作简单,比之前新能源项目先入储备库、再入前期库的逐级申报模式,申报周期大幅缩短,由3个月以上优化到了一周时间。从首次申报情况看,5天时间已有120余个项目完成申报,申报效率大幅提升。
增加申报频次。按照之前国家和我省项目管理模式,一般每年组织1-2批次新能源项目申报,对申报时间节点要求较高。为推动一体化项目更好实施,对该类项目申报时间节点也进行了放宽,调整为原则上每个月25日-30日申报系统都会开放,各地均可组织一体化项目申报,真正做到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给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申报机会。
简化评审程序。为降低一体化项目对大电网的冲击和影响,要求一体化项目通过挖掘自身负荷调节能力、配建适当比例储能设施等方式,实现所发电力“自发自用”,不占用公共电力系统调峰能力。鉴于此,对一体化项目评审不再设置电网消纳校核环节,项目按要求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即可纳入实施范围。
问题2:农村地区类一体化项目接入电网有什么要求?
该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根据不同场景提出了不同的接入电网方式。
家庭作坊类项目,所发电量可同时用于作坊生产和生活,剩余电量可以上网,解决以往按照作坊名义报装,自发电量只能用于作坊生产的问题。
生产企业项目,利用自有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所发电量优先自发自用,剩余电量可以上网;利用其他资源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所发电量仅能用于自发自用,不向大电网反送。
整村开发类项目,作为一个用户接入电网,所发电量优先自发自用,剩余电量可以上网,但要满足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
问题3:对于工业企业类一体化项目,项目申报业主和建设模式有什么要求?
该负责人介绍,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第三条中有明确要求,一体化项目业主应为电力用户,围绕我省重点打造的“7+28+N”产业链群,着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装备制造、电子制造、冶金、轻纺和大数据中心等领域用电负荷大、用电成本高的企业。这些企业作为业主,既可以选择自主开发建设,也可以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发建设。
作出上述安排,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允许电力用户通过开发其周边新能源资源自发自用,逐渐从单一能源消费者向能源“产消者”转变,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一项创新型举措,对促进源荷互动、挖掘新能源消纳空间具有积极作用。
二是电力用户作为项目业主建设新能源自发自用,不涉及售电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可有效减少中间环节,使电力用户最大程度享受绿电效益,更好降低用能成本。
三是电力项目建设专业性较强,对施工单位资质和技术水平等要求较高,因此电力用户除自建外,还可以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开发建设,鼓励专业人干专业事,可有效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标准,确保项目安全专业高效实施。
来源:大河财立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