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构建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家能源局近日起草印发了《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煤矿智能化是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和迫切需求,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在推动煤矿智能化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围绕能源等领域智慧化转型需求,加快完善相关标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能发科技〔2023〕27号)等文件明确了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等领域重点任务。为进一步提升智能化煤矿建设水平,加强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国家能源局经过广泛调研,在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建设指南》,明确了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框架和重点建设内容,指导相关标准制修订,促进标准实施。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按照统筹规划、有序实施,夯实基础、创新驱动,急用先行、动态完善,国际接轨、开放合作的原则,以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煤炭行业深度融合为主线,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推动建立系统完备、结构合理、衔接配套、科学严谨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
《建设指南》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层次清晰、分类明确、科学开放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满足煤矿智能化建设基本需求;到2030年,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在智能化煤矿设计、建井、生产、管理、运维、评价等环节形成较为完善的系列标准。
三、主要内容
《建设指南》围绕构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技术迭代要求、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智能化煤矿建设水平,综合考虑智能化煤矿建设周期和系统层级,主要包括基础通用、信息基础、平台与软件、生产系统与技术装备、运维保障与管理5个标准子体系。
基础通用子体系是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其他子体系的基础,对煤矿智能化领域的基础共性要求进行规定,包括基础标准、通用标准、设计标准、评价标准4个部分。
信息基础子体系对煤矿智能化系统信息传输和处理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进行规定,包括信息网络、数据标准、数据中心、信息安全4个部分。
平台与软件子体系对煤矿智能化平台载体及应用软件涉及的架构、功能要求、开发管理等进行规定,包括地理信息平台、管控智能平台与煤炭工业软件、数据智能平台、算法智能平台与智能视频系统、数字孪生系统5个部分。
生产系统与技术装备子体系对煤矿智能化技术装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功能要求、测试等进行规定,包括井工煤矿智能化系统与装备、露天煤矿智能化系统与装备、智能洗选系统与装备3个部分。
运维保障与管理子体系服务于煤矿智能化建设关键技术标准,为装备和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对智能化煤矿的生产运行、经营管理进行规定,包括运行维护、设备状态保持、生产管理、智能化园区4个部分。
四、组织实施
国家能源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工作机制,研究建立煤矿智能化领域标准化组织,在年度能源、煤炭行业标准立项中重点支持;二是强化专业支持,组织煤炭行业有关标准化管理机构、标委会等研究推进煤矿智能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三是推动成果转化,组织煤炭行业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等加快煤矿智能化技术协同创新,推动重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速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双向转化;四是加大宣贯实施,结合煤矿智能化示范项目建设,强化相关标准宣贯实施,加大煤矿智能化相关技术标准宣传培训,支持煤炭企业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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