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南方电网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使公司职工董事监事管理在任职资格、产生程序、履职程序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闭环管理流程。该《细则》作为公司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更加成熟定型的具体举措之一,积极探索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与职代会有效衔接的新途径。
《细则》明确了职工董事具有的7项职权、7项义务和职工监事的9项职权、7项义务,要求职工董事监事在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在监事会开展监督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履行代表职工利益、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职责与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例如,公司职工董事在参加董事会会议前,按照保密和知悉范围有关规定,可通过‘职工代表在线’、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公司工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以及企业改革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议题,职工董事必须征求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这既充分体现了职工董事的桥梁作用,也充分保障了职工的权益。”
《细则》的出台提高了职工董事监事代表职工源头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推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实现常态化,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从源头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包莉婷 曾维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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