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昆柳龙直流工程及配套交流工程临时输电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1930号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经研究,现就核定昆柳龙送广东、广西专项工程临时输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昆柳龙直流工程送广东临时输电价格为7.61分(每千瓦时,含税,下同)、送广西临时输电价格为7.08分,云南省内配套交流工程临时输电价格为1.51分。
二、昆柳龙直流工程送广东线损率4.8%,送广西线损率3.5%,云南省内配套工程不计线损。
三、昆柳龙专项工程运行具备成本监审条件后,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正式输电价格,并按正式输电价格对执行临时输电价格的电量进行清算。
四、本通知自2020年12月23日起执行。专项工程并网至本通知执行之日期间输送电量,按本通知核定的临时输电价格清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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