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网讯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第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于4月15日下午与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管理团队成员、中层管理人员签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
本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范围涵盖了公司党委委员、管理团队成员和全体中层管理人员。责任书规定了责任分类和责任内容,明确了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公司党委委员、管理团队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落实大监督体系相关要求、年度述责述廉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提供了指引和考评依据。
公司党委号召公司党委委员、管理团队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自觉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相融合,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自觉执行“华润十诫”及“华润电力经理人行为准则24条”,自觉抵制“四风”,带头践行华润文化,崇善立德,严于律已,严守道德底线,绝不触碰纪法红线,全面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努力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党风廉政和廉洁从业,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确保所属业务范围和部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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