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就风、光项目并网方面提出有关指导意见。
根据文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风电、光伏将迎来快速增长,但电源送出工程成为制约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加强电网和电源规划的统筹协调,优先电网承建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 确保送出工程与电源建设进度相匹配。
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可多家企业联合建设,也可一家建设、多家共享。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经电网与发电企业协商一致后,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规进行回购。
具体文件见下:
责任编辑:孙琦懿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