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网讯: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参与2023年度新能源竞配项目的公示。
根据公示,76个项目(总容量685.85万千瓦)符合资格条件,拟同意参与竞配。24个项目(总容量224.9万千瓦)不符合资格条件,拟暂不安排参与竞配。
通过梳理,参与竞配的风电项目共计3.7GW,光伏项目2.7GW,风光一体/大基地项目480MW,投资企业中国家电投(880MW)、国家能源集团(587.5MW)、华能(500MW)、中广核(500MW)、远景/三峡(400MW)居TOP5。
此前10月22日,湖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指出,合理控制规模。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量率协同的原则,2023年安排风电场和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0万千瓦。
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按照20%/2小时(2.5小时)配置储能容量,作为基础条件。新能源项目在基础配储容量之外自愿提高配储比例,作为竞争条件。省能源局依据项目竞配比例从高到低安排新建项目。
详情见下:
根据《省能源局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8号)安排,企业申请、市县推送参与竞配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共有100个,总容量910.75万千瓦。为引导企业良性竞争、化解潜在风险矛盾,经局专题办公会研究确定,在鄂能源新能〔2023〕2号和鄂能源新能〔2023〕58号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6条资格审查规则:一是明确未列入省能源局计划的自备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未在迎峰度夏期间出力的在建燃气机组,申报配套的新能源项目不属于此次竞配支持范围。二是明确电解水制氢项目应积极稳妥、防范风险,未开工项目及尚未签订电解槽订购合同项目,暂不安排参与此次竞配。三是明确对资格条件项目与新能源项目业主单位不是同一家企业(集团)的,无股权关系不允许参与竞配,防止指标倒卖。四是明确煤电项目主体工程已开工(或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开工)但未投运的,只配套其新增调节能力1倍的新能源项目。五是明确与存量化储配套的项目,可申报规模按2号文规定与化学储能电站全容量建成时间挂钩,具体时间节点和可申报规模依据“项目单位提交并网申请的日期”计算(每逾期1个月扣减20%)。六是明确不在2号文件支持范围之内的项目,不允许参与竞配。
经审核:76个项目(总容量685.85万千瓦)符合资格条件,拟同意参与竞配。24个项目(总容量224.9万千瓦)不符合资格条件,拟暂不安排参与竞配。
现将可参与2023年度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11月29日前向省能源局(新能源处)书面反映,并提供具体可信的佐证材料。
联系方式:87894027 电子邮箱:3551176@qq.com
附件:参与2023年度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项目表
湖北省能源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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