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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2-04-22 09:50:09

日前,梅州市梅江区环境局发布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详情如下:

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在网络平台公开本建设项目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内容: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600吨/日,协同处理工业垃圾,配置1×6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18MW纯凝式汽轮机+1×20MW发电机。

拟建地点:梅州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西北侧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双黄村奇龙坑128号

联系电话:0753-2216581

联系人:黄达忠

邮箱:55827908@qq.com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广东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番禺大道北383号写字楼1栋1404房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13823830850

(四)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

.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问题。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问题,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梅州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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