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30)。
案例:西华县京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使用OBD作弊器等装置开展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24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西华分局执法人员对西华县京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在轻型汽油环检线查获尾气作弊器及遥控器、OBD作弊器各一套。经进一步调查,2024年7月15日,该公司在对豫P***5J机动车的检测中,使用安装于汽油分析仪内的尾气作弊器纂改检测数据,遥控操纵被检车辆实时污染物数据降低50%至70%以上,并出具了检测合格的《在用车尾气排放检验(测)报告》。2024年4月至7月,该公司在OBD诊断仪与被检车辆之间安装作弊器,通过作弊器过滤OBD故障信息的方式,使豫P***9N、豫P***53等20辆不合格机动车通过OBD检测,并出具了检测合格的《在用车尾气排放检验(测)报告》。
查处情况
西华县京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