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长、各副理事长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负责建立健全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体系,逐步发挥信用在电力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核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及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要求
(一)信用信息采集范围:中电联会员单位(含各分会、代管学协会会员单位)、地方电力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售电企业、环境服务公司及供应商企业等。
(二)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内容:见附件1、附件2。企业需登陆信用电力网(www.ceccr.cn)先注册,再填写信用信息采集表格。
二、信用评价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申报方式
1.理事长、各副理事长单位组织所属企业申报。
2.地方电力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可向省、市级电力行业协会或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用办)申报。
3.售电企业、环境服务公司及电力供应商企业可直接向信用办申报。
(二)企业信用评价流程
1.企业需先完成信用信息采集,进入信用电力网(www.ceccr.cn)申报系统填写信用评价申报资料。
2.信用办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申报评价材料审核。
3.审核资料通过后,依据《电力行业信用评价规范》(DL/T1381-2014)、《电力行业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DL/T1383-2014),采用信息数据分析和专家现场访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颁发信用等级证书。信用办在8月及12月公布两次评价结果。
三、申报信用评价截止时间
第一批截止时间为5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信用办(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伊永权 陈晓霞。
联系电话:010-63413764 010-63253508。
010-63253655 15801300524。
传 真:010-63253556。
邮 箱:chenxiaoxia@cectech.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大街朗琴国际大厦A座5层。
邮 编:100055。
五、其他事项
为提升各单位信用工作质量和培养信用专业人才,信用办将委托中电联(北京)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举办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师培训班,请关注信用电力网。
附件:1.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表
2.企业基础信息采集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