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四川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四川省碳市场能力提升行动方案》,《方案》提出,促进可再生能源交易消纳。依托金沙江上下游、 雅砻江流域、大渡河中上游等风光水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规划建设,鼓励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促进重点排放行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绿电交易、替代、消纳。建立健全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探索龙头水库电站两部制电价机制。定期核算和发布省级电网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探索开展电力碳足迹追踪认证机制,加快推广碳标签。
《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任务,系统推进碳市场能力建设和提升。
(一)培育碳市场参与主体。要求加强重点企业名录管理、壮大碳资产管理机构、聚集培育技术服务机构、强化行业组织服务功能、支持交易服务平台发展、规范培育碳排放管理人才等任务。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设立碳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发展碳资产委托管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商业模式。
(二)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要求完善实施碳排放管理政策、提升企业碳排放管理水平、探索碳排放监测核算互证、规范关键核算参数检验行为、加强核查机构评价和管理、强化数据质量检查和执法等任务。明确要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
(三)规范碳资产开发交易。要求推动自愿减排项目储备开发、促进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用好碳排放权抵销机制、探索与用能权交易衔接等任务。明确要有序开展林草碳汇项目开发试点,加强用能权交易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
(四)推动碳金融创新发展。要求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和绿色金融创新示范、引导碳资产质押贷款发展、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任务。明确要规范有序开展碳资产质押贷款,建立企业公开承诺、信息依法公示、社会广泛监督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五)提升发展低碳化水平。要求推动发电行业改造提效、降低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促进可再生能源交易消纳、探索构建区域碳普惠机制等任务。明确要稳妥有序推动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开展自备电厂电能替代和“煤改气”,促进重点排放行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绿电交易、替代、消纳。
据悉,早在2015年,四川省就印发《四川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方案》,首次部署碳交易体系建设。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后,2018年又制定《四川省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工作方案》。2022年版《方案》与以往类似方案既有一脉相承的地方,又结合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推动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聚焦全国统一市场下地方和企业能力建设方面的短板和弱项,充分调查研究,细化实化各项措施,具有较强引领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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