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旗滨集团发布多项公告,其中《旗滨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根据公司光伏玻璃产业发展规划,旗滨光能是旗滨集团光伏玻璃产业协同和发展的平台。旗滨光能位于湖南省郴州市,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资金32.1826亿元,目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促进公司光伏玻璃业务板块的加快发展,进一步整合发展资源,增强公司和项目经营团队的发展信心,公司实控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货币资金受让公司持有的旗滨光能13.749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以“旗滨光能”的净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在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确定。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按照1.13元/1元注册资本进行转让定价。本次公司拟转让的旗滨光能13.7490%股权价格为5亿元。
在《旗滨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跟投暨股权转让的公告》中,旗滨集团称,为优化全资子公司旗滨光能股权结构,同时盘活存量资源,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项目跟投管理要求,拟由公司及项目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等员工设立的员工跟投平台对旗滨光能实施跟投,员工跟投平台对旗滨光能的跟投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施。
此次旗滨光能的员工跟投平台共包含17家合伙企业,旗滨集团拟向17个跟投平台合计转让持有的旗滨光能15.5030%股份。各方跟投平台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以“旗滨光能”202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在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确定。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按照1.13元/1元注册资本进行转让定价。本次旗滨光能15.5030%的股权转让总价为5.637866亿元。
旗滨集团表示,本次股权转让目的有利于优化旗滨光能股权结构,加快光伏玻璃业务发展,积极落实新兴项目共担共享机制,有利于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强化各级管理层和核心员工深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提升创业激情;同时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源,加速资金周转。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来源:北极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