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的工作部署,华东能源监管局充分考虑2019年可再生能源实际消纳情况,遵循松紧适度,平稳有序,逐步提升,引导发展的原则,在科学设置全社会用电量、省内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量、可再生能源省间交易电量等边界条件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了2020年度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含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测算工作,并及时上报了有关监管意见。
下阶段,华东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落实对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的消纳量完成情况、可再生能源相关交易过程等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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