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海南能源综合改革方案》(下称《方案》)。该《方案》涉及能源结构、能源系统升级、市场化、能源治理等多个维度,其中提出将以电力和天然气体制改革为重点,核电、气电、风光电将在海南能源结构中占绝对主导地位,天然气、电力领域将迎来比其他省份更大的市场开放度等诸多重要看点。
在《方案》的第一部分,首先明确提出了指导思想和两个主要目标:到2025年,海南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能源结构明显改善,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50%左右;能源系统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开放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建立;能源治理水平显著改善;海南清洁能源岛初具规模。
到2035年,海南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更加成熟,能源清洁转型基本实现;低碳化、数字化的智慧能源生态系统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更加成熟;现代能源治理体系日趋健全;海南清洁能源岛基本建成。
《方案》的第二部分,主要是推动实施能源资源综合规划、优化能源供应体系、创新能源生产机制,在这个优化的体系中,清洁能源占有绝对重要地位。
其中包括以“市场化”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业主、创新实施海南昌江核电二期项目、支持海岛地区建设海洋能项目、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研究建立绿色电力授牌等制度、推进海上风电、光伏、海洋能及其与海洋农牧、旅游等特色产业相结合的绿色低碳发展。
其次,在加强油气供应保障方面,《方案》强调了3个重点,一是开放油气勘查开采政策落实;二是推动外资企业以独资或合资形式建设石油仓储设施;三是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LNG接收站和储气设施。
然后是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其中包括5个领域: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支持气代柴(煤)建设、支持电代柴(煤)建设、能源与城市综合管廊的同步规划建设、打造智能电网。
《方案》第三部分重点是推进节能减排,这包括了设立能效基金和能效等级授牌,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约束,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发电,大力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支持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等资源参与市场化交易并享有与一般发电企业同等收益权。
《方案》第四部分的重点,就是“以电力和天然气体制改革为重点,开展能源综合改革,完善能源市场体制。”
此次海南的能源综合改革,把电力体制改革列为了关键重点,提出要开展配网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以完善增量配电改革,拓展能源体制改革广度和深度,并用比较大的篇幅对建立开放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做了阐述,包括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扩大交易规模,建设与南方区域市场相衔接的电力现货市场,纳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跨省市场化交易消纳外省清洁能源,同时还提到了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价格形成及分担机制。
最后,《方案》提出要“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培育多元化能源市场主体”,强调了“天然气发电上下游价格市场化疏导机制”,主张加快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市场,逐步放开非居民天然气价格。同时,天然气、电力等领域向各类资本公平开放,放宽市场准入,以推动油气管网、电网对第三方无歧视公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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