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财政政策展望
下半年,财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落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在扩大需求上积极作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着力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力争实现最好结果。
(一)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实施好各项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认真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地方加强政策配套,挖掘自身潜力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地方政府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实施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财政与货币政策联动,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实现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消费的综合效应。
(二)加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突破重点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攻关,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任务,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落实好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相关财税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和市场调节机制。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应对疫情、灾情、高温天气等影响,及时帮扶失业人员和需纳入低保的对象、临时遇困人员等,在保障和救助上该扩围的扩围,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持续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通过社保补贴、创业贷款、税费减免等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落实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继续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工作。
(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运行,提高各级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稳市场主体稳就业保民生。
(五)强化财政可持续性。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结合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核查,严格执行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要求,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支持地方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持续规范财务审计秩序,加大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能力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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