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集团公司批准,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化工现面向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公开招聘部分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化工(简称新疆化工)位于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2012年3月7日,厂区总占地面积约270公顷,注册资本金74.7亿元,是国家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设置6个职能部室、5个生产部室、4个生产中心和4个辅助中心。公司管理运营的68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于2013年开工建设,2016年项目投产,总投资约200亿元。
公司主要产品是聚丙烯和聚乙烯树脂,副产品包括:丙烷、碳四、碳五、硫磺、硫铵等,主要装置包括: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MTO装置、60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12万吨/年C4烯烃转化装置、27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装置、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
公司累计拥有有效专利126项(其中发明专利40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2篇。公司首次采用集团自主知识产权的SHMTO专利技术,2020年,由石化联合会组织对该项科技成果鉴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技术“整体水平国际先进、部分技术国际领先”。通过SHMTO偶合OCU技术,目前,吨聚烯烃甲醇综合单耗达2.69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二、招聘范围
国家能源集团系统内合同制员工。
三、招聘岗位
本次系统内招聘共4个岗位11人。具体岗位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
四、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应聘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应聘人员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与原单位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4.新疆化工岗位原则上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应聘人员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员工招聘、调配和退出管理办法》有关系统内招聘的相关要求及条件,其中:首次参加应聘的,需在原单位工作满足一定年限,其中研究生3年、本科生4年;再次参加应聘的,需在现子分公司内工作满3年。
6.存在以下亲属回避情形的,不得报名及录用:具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不得同时在同一子分公司本部工作;不得在同一子分公司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不得在一方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纪检、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或其下属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7.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满足岗位任职资格及条件的相关要求。
8.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对于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其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在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的;
3.其他原因不宜参加应聘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人选、上报审批、结果公示、录用入职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8月1日。
2.报名方式:登陆国家能源集团人力资源招聘信息系统报名。
七、笔试面试
招聘笔试面试工作由新疆化工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请确保填写的邮箱、手机号有效,并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八、有关事项
1.应聘者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如有虚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仅可应聘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如需更换岗位,须取消前次应聘岗位,再发送新的求职申请。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面试时须携带报名提交资料的原件。
4.应聘者请注明本人有效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以方便联系。不接受来电、来访、信函等方式报名。新疆化工不组织应聘前培训活动,也不以任何形式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培训等费用。
5.不承诺解决家属安置问题。
附件1:
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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